根据2023年度各大型仪器使用课题组提交论文情况,我们按照《农业科学研究院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成果标注奖励实施办法》进行审核,提交测试奖励申请的论文符合奖励基本条件按50%进行奖励课题组,未完全满足基本条件的论文不予奖励,具体结果见附件。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在3月4日前反馈意见到农科院办公室。
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
2024.2.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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